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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农民李某在上海销售假冒食盐入狱四年

http://www.gdsalt.com   03年07月28日 16:23  

  (新民晚报2003年7月22日讯 梁宗) 安徽农民李献玉因非法销售假冒“海星”牌食盐,被一审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,并处罚金4000元。李不服遂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,昨天上海市二中院作出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。
  1月23日,李经事先联系,将假冒的“海星”牌加碘精制盐用货车送至虹口某综合商店店主张某处时,被正在巡逻的公安人员抓获,当场缴获假冒“海星”牌加碘精制盐1600包。当晚公安人员又在李的暂住处查获已包装好的“海星”牌加碘精制盐13827包、假冒“海星”牌加碘细盐480包。同时还搜查出空包装袋12600只。经鉴定,从李处搜缴的包装袋均仿冒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“海星”牌注册商标的包装袋。
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李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认可,仿冒他人商标,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,且情节特别严重,应依法处罚。原审法院根据被告人李献玉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当,且审判程序合法。故作出上述裁定。

来源:盐政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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