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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州公司被梅州市委、市政府授予“文明单位”称号

点击数: 来源:广东盐业 发布时间:2010年02月12日 【打印文章】 【关闭窗口

 

  1月26日,在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议上,梅州盐业总公司被中共梅州市委、市政府授予“文明单位”的荣誉称号。
        近年来,梅州公司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实施“四个梅州”发展战略,扎实推进“爱国、守法、诚信、知礼”现代公民教育建设,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,员工文明素质得到了提高,推动了企业和谐、稳健发展。
        梅州公司将以此次获得“文明单位”为新的出发点,振奋精神,再接再厉,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,不断巩固和发展文明创建成果,努力把文明创建活动和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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